厦门地产情报站
关注
每日及时推送厦门人居楼市、新闻资讯、市场动态、为购房者提供服务和参考!
根据龙岩市人民ZF办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3】297号)及《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2017】212号),我中心于2019年7月1日起对办理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差价款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市场评估价执行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差价款在6月30日前缴交按调整前评估价结算,在7月1日以后缴交按调整后评估价结算(即以差价款的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经济适用房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住户提供材料
1、 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原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4、 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经济适用房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原购房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原购房契税完税证或免税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有车位的提供车位产权证及复印件1份
9、 有车位的提供车位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提供不完整不予以收件。
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办理地点为: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八层。咨询电话:2293183
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8日
02月08日
02月08日
02月01日
01月25日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关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