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岩大道东片区B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 7月24日至2019年8月23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56,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3-E基本单元内,龙岩大道与金鸡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交通监控中心东侧。规划用地面积25655平方米, 出让用地面积25655㎡,建设用地面积25655平方米。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2、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76965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3.0;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80M(其中住宅建筑≥24米);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东侧、西侧。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无。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
2、社区用房:地块内应配置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用房。
3、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健身设施。
4、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5、公用设施包括:地块西北侧紧邻环卫设施(包括清洁楼及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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