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用地报批和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截至目前,共为7616户易地搬迁建档立卡国定贫困户办理了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占应报批户数的95.71%。
据介绍,我市对跨村安置的贫困户,可依法采用土地所有权置换或转移户籍的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依然无法办理的,采取容缺审批方式,暂无须提供户籍转移资料,仅提供迁入村村委会同意建房说明即可。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贫困户所在村未编制村庄规划,但建房用地符合村庄规划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当地乡(镇)政府出具房屋建成时位于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且房屋不影响近期村庄规划的证明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可先行出具规划许可手续,待今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时,按现状纳入村庄规划中,以保障其用地报批。对于用地来源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建房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实施,且房屋外立面风格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可以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申请补办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与此同时,为提升办理时效,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用地报批、办证所需流程,通过主动靠前服务、简化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办公、专班推进、容缺缮证等措施办法,最大幅度压缩办证时限,高效推进办证工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所需补充耕地指标,由各县(市、区)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统筹安排,不再向贫困户收取补充耕地指标补偿费;贫困户在办理用地审批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统筹解决,乡(镇)政府确实无法承担的,由县级政府协调解决;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在册农村贫困户至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办证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截至目前,全市已为贫困户节约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约33.22万元,节省补充耕地指标补偿费约700万元。
7616户!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办证率超九成
2020-08-10 09:30:10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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