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喜购买的桃源小区别墅。 中国纪检监察报 图
“反思自己的违纪违法历程,从最初的拿取他人一块床板,到后来直接收受他人几十万元现金,我有过害怕、有过警醒、有过纠正,但心存侥幸,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2019年5月12日,在江苏省淮安市城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4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观看了王立喜在镜头前的忏悔。
王立喜曾担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一职,分管住建、规划、拆迁、人防等工作,掌握着开发商们的财富“命门”,有时一个决策、甚至一句话都能对当地房地产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在和开发商的交往过程中,看着他们开豪车、戴名表,一掷千金,王立喜的心态逐渐失衡,不自觉憧憬起奢靡生活。“我有专业知识,勤奋程度也不比他们差,即使不能像他们那样暴富,但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资源,赚个小富的机会还是有的。”带着这样的念头,他开始谋划投资“炒房”的“生财之道”。
从2007年开始,王立喜主动找到开发商,通过各种手段“压价”购房,而开发商面对种种不合理要求,慑于他的职务和权力,敢怒不敢言。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8年1月,淮安市纪委接到举报线索后,着手调查王立喜低价买房问题。迫于强大的压力,时任市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的王立喜主动来到市纪委投案。
“我这次来是想谈谈自己的问题,主要是关于我买房享受优惠的事情。”王立喜忐忑不安地说。
“你当时购买香榭花苑二期别墅的合同价是多少?”
“90多万元。”
“为什么实际购买价只有82万元?”
“我……我跟开发商娄某商量,二期价格比一期高,不合算,让他按照一期的价格卖给我。”
“你跟娄某是怎么认识的?他为什么要给你这么大优惠?”
“2005年,娄某的公司为开发区做安置房BT工程(注:BT模式,即政府部门确定方案、测算成本后将项目出让给企业,待建成再直接回购),当时我们两人接触比较多,就这样相互熟悉了。”
“你有没有在工作中给他提供便利?”
“在安置房工程的招投标、矛盾协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签字付款等事项上,娄某都找我帮过忙。另外在香榭花苑项目上娄某也找我帮过忙。”
经调查,2007年,王立喜看中了香榭花苑二期别墅,他找开发商“帮忙”,少付房款14万余元。2008年,王立喜又看上了弘康苑的一套门面房。由于该门面是三层捆绑销售,王立喜觉得第三层不太好出租。于是向开发商表示只想买一、二层的门面房,但是房价要享受三层捆绑销售的优惠价每平方米6188元。即便如此,他仍不满足,要求开发商再优惠8%,实现了房价“折上折”。
在购买桃源小区别墅时,王立喜的炒房“手腕”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采取“私人定制”设计的手段,多次要求开发商调整房型设计,减少销售设计面积。在别墅的户型设计上,王立喜要求开发商对住房二层以上房间面宽收窄,增加停车库和地下室面积。原本约370平方米的别墅,变成了270平方米,少了接近100平方米的面积,销售总价也随之大大降低,开发商的成本却上升了约10万元。
据统计,王立喜通过“折上折”“一期价格买二期”“私人定制”等方式购买多套房产,通过不断倒卖转手获利累积了丰厚的利润,共计少支付购房款74万余元。此外,他还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41万元、美元1.5万元、购物卡3.6万元。
“官员和商人本该保持‘亲’‘清’关系,然而王立喜却在和商人的觥筹交错之中迷失了初心,他频频主动找开发商‘砍价’购房,明显是权力寻租,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这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其实就是变相受贿。”淮安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胡天翔解释道。
2018年10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立喜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对犯罪所得人民币204.31万元、美元1.5万元、购物卡3.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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